葵花药业(002737)_公司公告_葵花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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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盈,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恪守资本市场监管要求,以投资者权益保护为核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于2024年6月25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股东大会

年度履职期内,本人以通讯、现场参会方式出席了公司年度内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历次会议,并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定期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使用自有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张盈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4001

同时,作为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各次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定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2024年度履职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等事项的相关议案,本人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通过对拟任职人员的个人简历、从业经历等进行认真审阅,本人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职后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并发表意见。与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对其提交的公司相关数据、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并就2024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关键事项等相关内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交流,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汇报,针对公司业务及财务、内控相关问题与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诸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后发表同意意见,在参会表决的同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与讨论,积

张盈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次数
2200

极开展现场履职。2024年,本人多次以邮件形式向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本人实地考察了公司北京办事机构及哈尔滨总部,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现场会谈,对公司合规体系、制度建设、研发等相关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于公司可能涉及的风险及建议进行反馈。本人通过与内控负责人会谈、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报告、终端走访、邮件、电话、微信沟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4年度履职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合计13天。

在年度履职过程中,公司及管理团队给予独立董事高度支持与配合,本人针对公司研发项目管理、费用支出、内部合规管控等方面提出了专业建议,并被公司采纳。

六、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发生交易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在本人任职前完成,2024年度履职期内,上述关联交易按实际需求开展,未超过年度审议的交易额度。

2、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合规编制并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上述定期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上述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年度履职期内,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内,未发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关一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总裁),聘任陈亮先生、马新先生、李金明先生、海洋先生、朱晓南女士、郭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吴春红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周广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金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兼任),以上人员任期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报告期内,李金明先生因个人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朱晓南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含子公司)任何职务。

聘任内审负责人:鉴于原内部审计负责人离任,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王琦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程序及相关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未审议相关事项。

七、其他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内遵从监管法规勤勉履职,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等保持不定期沟通,即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实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的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提升自身履职水平,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培训及其他外部业务培训,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本人将保持客观、公正原则,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相关方的沟通,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审慎判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盈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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