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满足公司实际管理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葵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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