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雄韬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745,60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24元,共募集资金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
1 | 2016年非公开 | 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 | 79,970.00 | 39,970.00 | 39,970.00 | 100.00% |
2 |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 12,000.00 | 1,630.00 | 1,143.51 | 70.15% | |
3 |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 | - | 1,270.00 | 1,017.00 | 80.08% | |
4 | 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 | - | 9,100.00 | 4,783.45 | 52.57% |
5 |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 - | 10,000.00 | 9,998.90 | 99.99% | |
6 | 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 - | 30,000.00 | 18,349.27 | 61.16% | |
7 | 2020年非公开 |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33,620.27 | - | - | - |
8 | 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33,620.27 | - | - | |
9 |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 12,856.70 | 不适用 | 917.52 | 7.14% | |
10 |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 | 5,914.08 | 不适用 | 5,979.32 | 101.10% | |
11 | 补充流动资金 | 11,571.03 | 不适用 | 11,625.00 | 100.47% | |
合计 | 155,932.08 | 93,783.97 | 60.14%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项目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结合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金额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 | 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 | 2024年11月10日 | 2026年11月10日 |
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 2025年5月24日 | 2027年5月24日 |
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6年8月15日 | 2027年8月15日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
该项目与国内通信运营商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合作,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合作的“基站储能项目”因铁塔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导致同期储能类项目验收推迟,同时杭州第19届亚运会等因素叠加影响,导致项目整体延期,未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2、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受锂电池应用行业周期性波动及下游客户订单预测趋于保守等因素的影响,现阶段公司锂电池产能满足现有客户的订单需求,为避免新增产能的闲置风险,公司阶段性放缓了对锂电池产能的扩产节奏,导致“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和“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公司后续将根据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积极推进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外部经济环境、产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好用好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况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此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1、锂电池新建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收入规模的提升
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中,公司主要从事铅酸蓄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产品主要销往中国、欧洲、东南亚和南美等区域。近年来,在公司铅酸蓄电池市场增速放缓、政策上鼓励锂电池生产与销售的情况下,公司持续加大锂电池业务的投入,既有助于公司收入规模的提升,也是公司在产品转型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之一。
2、锂电池新建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通过锂电池新建项目的实施,使得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在质量、外形和性能等方面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同时,也可以扩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的生产规模,进一步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公司扩充锂电池的产能可以快速顺应市场趋势,尽早切入新兴市场,依靠品牌和技术优势在市场中谋得有利位置,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保持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
3、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机遇,实现快速发展
在“成为全球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引领者”的愿景下,公司以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为发展重点,优先进入新型高速发展市场。通信基站储能作为公司锂电产品的重要应用场景,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锂电储能平台打造出适用于国内通信市场的基站储能解决方案和商业模式。伴随5G基站的加速建设,通信运营商以及铁塔公司以招标的形式大批量采购基站备用及储能锂电池,储能电池需求出现超预期增长,商业模式逐步得到验证,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实现快速增长,引领公司进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
(二)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的优质客户基础为锂电池业务扩张奠定了基础
公司的优质客户基础为锂电池业务扩张奠定了基础在锂电池市场快速发展之前,铅酸蓄电池市场占据着全球电池市场的领导地位,但由于铅酸蓄电池含有重污染物、充电时间慢、能量密度低等不适宜现有生产和消费环境的特性,随着锂电池性能的提升与成本的下降,铅酸蓄电池被性能更加优异的锂电池取代是行业趋势。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铅酸蓄电池从2016年1月1日起征收4%的消费税,政策性的导向无疑加快了铅酸蓄电池在市场的弱化步伐。
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之一,铅酸蓄电池业务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密封铅酸蓄电池出口量第一,还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通讯、电动交通工具、光伏、风能、电力、UPS、电子及数码设备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完善的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在锂电池逐步取代铅酸蓄电池的过程中,公司可持续利用
现有的客户资源无缝隙地替代公司自有品牌锂电池,为公司锂电池产品的推广提供了充分的市场基础。
2、公司对研发的大力投入为锂电池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证公司对研发的大力投入为锂电池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证公司是以研发、生产和销售新型高能蓄电池为主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方面,公司注重自主创新和科技开发,紧跟市场脉搏,开发用户需求的新产品。在公司现有主营产品中,高能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高温电池、超级蓄电池(铅碳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等作为自主研发的新产品,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设立了独立的研发中心,按照公司的战略部署,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围绕铅酸蓄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等核心产品,紧跟国际先进技术发展趋势,以项目管理的方式开展相关产品开发活动,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3、公司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项目实施的保障
公司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项目实施的保障公司经过多年发展,拥有的高素质、高学历、学习能力强的职业化经营管理团队更是项目实施的有利保障。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由行业内的技术研发人才、营销人才和各类管理人才组成,具有长期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核心技术人员深谙电池行业发展规律,透彻市场流行趋势,对行业及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需求的变化有着前瞻性的把握能力。除经营管理团队外,公司还培养了一批业务精通、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并通过了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稳定的管理团队、科学的管理体制、高效的管理作风、明确的发展思路等都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综上,公司认为继续实施“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与相关政策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紧密合理安排,审慎逐步投入。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及“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拟将上述项目的建设期分别由原定的2024年11月10日延长至2026年11月10日、由原定的2025年5月24日延长至2026年5月24日、由原定的2026年8月15日延长至2027年8月15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雄韬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雄韬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雄韬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陆勇威 李辉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