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_公司公告_萃华珠宝: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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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率肄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时任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艺投资”)借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为了支持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本次借款年利率为零,并无存在其他协议约定等安排,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翠艺投资同意将上述借款展期延期12个月,本次借款年利率为零,无存在其他协议约定等安排,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思特瑞锂业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存量),实际授信金额以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思特瑞锂业及其子公司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0万元(包含存量)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主体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意为该范围内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其提供担保,对于本次的担保额度,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要求思特瑞锂业及其子公司按规定要求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告编号:2024-008),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锂业”)生产经营发展,思特瑞锂业拟向关联方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科技”)和四川鼎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鼎暮”)和四川潞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潞瑞”)借款,关联方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和四川潞瑞分别向思特瑞锂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即 LPR),借款期限为1年,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通过之日,且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告编号:2024-008,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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