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3-08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10:00在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96号3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思伟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拟申请10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金额以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 20,000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6,000 |
6 |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合计 | 106,000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萃华”)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不断扩展的经营需要,深圳萃华计划2024年度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37,500万元,实际授信金额以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萃华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37,500万元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同意为该范围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分行 | 10,000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 | 20,000 |
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可深圳市分行 | 20,000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 |
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 |
7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000 |
8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 |
9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500 |
10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00 |
1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 |
合计 | 137,500 |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及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物担保,其中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6亿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4.4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审议并作出决议,同时公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也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告编号:2023-082),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思伟先生、郭裕春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2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司监事会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也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思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公司与陈思伟、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原《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也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思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6)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