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_公司公告_萃华珠宝: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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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之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独立董事翁荣贵先生、王玉荣先生、周颖女士的任职资格已在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通过。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陈思伟先生

副董事长:郭裕春先生

非独立董事:陈思伟先生、郭裕春先生、杨春晖先生、朱顺江先生、李强先生、柴钢先生

独立董事:翁荣贵先生、王玉荣先生、周颖女士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郝率肄女士非职工代表监事:叶雨青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陈艳丽女士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陈思伟先生、李强先生、柴钢先生,由陈思伟先生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

翁荣贵先生、周颖女士、杨春晖先生,由翁荣贵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周颖女士、翁荣贵先生、柴钢先生,由周颖女士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翁荣贵先生、周颖女士、柴钢先生,由翁荣贵先生担任召集人。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如下:

总经理:杨春晖先生

董事会秘书:郭裕春先生

财务总监:朱顺江先生

副总经理:熊跃东先生、柳玉荣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张祥琴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张祎程女士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4868333传 真:024-24869666电子邮箱:chgf_zqb@163.com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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