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_公司公告_萃华珠宝: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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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7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3-06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交易目的:规避原材料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新增交易品种:本次新增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控股子公司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锂业”)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

交易场所: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

交易金额:本次增加锂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保证金余额与原有黄金产品的开仓保证金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金额范围内;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含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境外交易风险等,公司及下属公司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针对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授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业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公告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锂盐期货品种,有效期与前次保持一致,即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开展黄金产品、锂盐相关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累计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金额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原因

公司以现金人民币6.12亿收购思特瑞锂业51%股权,目前思特瑞锂业已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思特瑞锂业51.00%的股权,思特瑞锂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主要从事锂盐产品的生产、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碳酸锂、氢氧化锂和磷酸二氢锂等锂盐产品。近年来,锂盐产品价格波动巨大,为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和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公司本次增加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锂盐期货品种,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1、新增品种

本次新增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

2、资金额度

本次增加锂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保证金余额与原有黄金产品的开仓保证金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金额范围

内。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业务期限

业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交易方式

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

本次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锂盐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

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

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

长期稳健发展。公司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是合理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

司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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