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3-06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萃华珠宝 | 股票代码 | 00273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裕春 | 李传强 | ||
办公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 ||
电话 | 024-24868333 | 024-24868333 | ||
电子信箱 | chgf_zqb@163.com | chgf_zqb@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510,871,834.02 | 1,977,548,472.45 | 26.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9,740,213.99 | 36,502,503.53 | 63.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7,793,262.83 | 35,322,785.53 | 63.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348,282.71 | 30,196,241.19 | -9.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4 | 64.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4 | 64.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8% | 2.79% | 1.5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77,812,593.41 | 3,119,162,294.91 | 5.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92,714,779.51 | 1,335,536,125.52 | 4.2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33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53% | 47,461,280 | 0 | 质押 | 8,000,000 | |
#龙凤 | 境内自然人 | 6.20% | 15,881,672 | 0 | |||
郭英杰 | 境内自然人 | 4.86% | 12,452,830 | 9,339,622 | |||
何颖琳 | 境内自然人 | 4.50% | 11,527,024 | 0 | |||
上海鸿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49% | 11,505,484 | 0 | 质押 | 3,813,089 | |
马俊豪 | 境内自然人 | 4.05% | 10,365,354 | 0 | |||
郭裕春 | 境内自然人 | 1.79% | 4,590,000 | 3,442,500 | |||
#李凤姣 | 境内自然人 | 0.76% | 1,951,590 | 0 | |||
#李奕霖 | 境内自然人 | 0.73% | 1,867,500 | 0 | |||
方嘉凯 | 境内自然人 | 0.67% | 1,713,51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深圳翠艺、郭英杰、郭裕春为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股东深圳翠艺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600,000股; 2、股东龙凤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股; 3、股东李凤姣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50,690股; 4、股东李奕霖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67,5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收购四川思特瑞锂业51%股权事项
1、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现金收购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1)及其他相关公告;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及其他相关公告;
3、2022年12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现金收购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4、2023年1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现金收购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3)及其他相关公告。
5、2023年6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现金收购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事项
1、2023年4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及其他相关公告。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