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3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英杰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以及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为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萃华”)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144,500万元。
现因深圳萃华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该笔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1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000 |
本次新增额度后,公司2023年度为深圳萃华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151,500万元。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8.5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4.4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现因深圳萃华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7,000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8.5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5.1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告编号:2023-042), 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郭英杰先生、郭裕春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于 2023 年6月2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