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3-02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率肄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0日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参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56,15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61,560.00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相应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的措施。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详情参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有利于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安排融资事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