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崧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小崧股份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48,030,17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1.9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2,999,999.6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4,300,405.8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699,593.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1)第41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7,300.00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214.21 |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80.42 |
减: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 | -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 128.51 |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214.30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 |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12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说明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9550880010021600795 | 一般账户 | - | 2022/12/5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44370301040037404 | 一般账户 | - | 2022/6/24销户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59441751000132 | 一般账户 | - | 2024/12/31销户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滨江支行 | 791914602700069 | 一般账户 | - | 2024/11/5销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9550880217629500848 | 一般账户 | - | 2024/12/30销户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 2805000103020001077 | 一般账户 | - | 2022/12/29销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说明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 | 199252814735 | 一般账户 | - | 2022/6/29销户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47431365000103 | 一般账户 | - | 2022/7/20销户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4年度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小崧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小崧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明亚飞 马 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7,3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80.4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214.2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 否 | 28,000.00 | 28,000.00 | 2,480.40 | 19,003.07 | 67.87 | 2024-9-27 | 119.25 | 不适用 | 否 |
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0.02 | 9,005.65 | 64.3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已终止 注①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300.00 | 15,300.00 | - | 14,775.45 | 96.57 | - | - | 不适用 | 否 |
发行费用 | - | - | - | - | 1,430.04 | 100.00 | - | - | - | - |
合计 | - | 57,300.00 | 57,300.00 | 2,480.42 | 44,214.21 | 77.16 | - | 119.25 | - | -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及“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1、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受宏观环境波动、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因素影响,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的厂房建设周期有所延长。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的主体建筑施工工作已近尾声,部分生产设备已经完成采购,剩余的新厂房的装修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余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尚需一定时间。 公司综合考虑“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由于建筑业宏观环境,项目实施期间盘扣式脚手架市场价格波动,以及各地安全施工政策推行进度不及预期等客观因素,公司精简了子公司国海建设的工程项目承接量,放缓了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的投资节奏。公司将持续对相关设备购置的投入,合理规划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综合考虑“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二)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说明 1、“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2024年10-12月实现效益119.25万元,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对该项目建设期结束后第一年未有利润预测,因此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2、“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予以终止,因此达到预计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均为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注①:“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于实施期间,建筑业宏观环境较原募投项目设计时发生诸多变化。整体来看,受整体房地产行业下行的影响,市场需求不如预期;同时盘扣式脚手架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继续购置盘扣式脚手架会增加经营成本;除此之外,各地安全施工政策推行进度不及预期,盘扣式脚手架在江西省内建筑工地实施中没有形成规模发展。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募投项目予以终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01,617.96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授权范围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3、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4、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5、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投项目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是: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公司终止“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不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购买设备,因此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3、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或终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3,214.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继续实施募投项目不具备经济性,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