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岭南(002717)_公司公告_岭南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寿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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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寿昌)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黄寿昌)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及董事、高管提名、战略发展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作如下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寿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91-1992年在湖北省七约山矿务局担任审计员,1992-1999年在湖北省能源经济学校任教,2000-2007年在武汉理工大学任教,2007-2011年在南京大学商学院全日制攻读会计学博士,2010-2019年先后担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和研发中心(投资管理部)副主任、主任,2019-2020年担任中山市金融证券研究所董事兼副所长(主持工作),2021年至今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会计与金融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珠海市审计学会副秘书长、珠海市社科联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粤港澳高等财经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5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同意票。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召开次数董事会亲自出席次数董事会委托出席次数董事会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召开次数股东大会出席次数
黄寿昌15次15次0次0次6次6次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五届战略委员会
召开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召开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召开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黄寿昌6次6次2次2次11

(三)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出席了全部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2023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以资产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如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紧密协作,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在年报审计启动会上,本人着重强调公司内审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要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流程的梳理和审计,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时,我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督促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2024年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工作会议、行业研究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研讨的时间至少15天,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通过会谈、视频、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监督,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未发现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针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本人联合其他两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岭南股份非国有大股东资金占用整改工作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已予以重点关注并严格整改,并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方面,本人联合其他两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岭南股份可转债资金补流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已要求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持续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改善债务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募集资金归还及管理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做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黄寿昌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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