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002716)_公司公告_湖南白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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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白银”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号)核准,湖南白银向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301,732,500元。基于此,公司向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A股股票131,760,91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732,499.93元,减除发行登记费用人民币124,302.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608,197.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2-6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8,012.89元,具体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30,160.8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C130,161.15
利息收入净额C22.1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D1=B1+C130,161.1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1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8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80
差异G=E-F0.00

注:根据公司发行方案,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净额30,160.82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30,161.15万元,差异系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开立用于存放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与上述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营业部955088000419260050218,012.89
合 计18,012.8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湖南白银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中金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0,160.82[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161.15[注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161.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30,173.2530,160.8230,161.1530,161.1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30,173.2530,160.8230,161.1530,161.1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8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 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30,173.25万元,减除登记费用人民币124,302.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60.82万元;注2: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使用收到的利息。。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9 日

胡海锋孙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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