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规定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尚未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1、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无影响。
2、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无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