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2025年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将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持股计划。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 |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