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002712)_公司公告_思美传媒: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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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发生减值迹象,确定需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计提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项目本年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868,297.8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125,641.78
资产减值损失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440,000.00
商誉减值损失9,516,080.15
合计21,070,019.82

注:以上损失以正数填列,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率;除了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外,公司采用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具体如下:

组合名称账龄预期损失率
广告业务阅读业务影视业务其他业务
账龄组合0-3个月1%1%1%1%
3-6个月1%5%1%1%
6-12个月1%10%1%1%
1-2年10%20%10%10%
2-3年30%50%30%30%
3年以上100%100%100%100%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包括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方法和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的组合方法。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否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具体如下:

组合名称账龄计提比例
广告业务阅读业务影视业务
账龄组合1年以内5%5%5%
1-2年10%20%10%
2-3年30%50%50%
3-4年50%100%100%
4-5年80%100%100%
5年以上100%100%100%

(三)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损失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070,019.82元,将导致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1,070,019.82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损失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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