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002709)_公司公告_天赐材料: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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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志娟)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2020年5月19日起担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议所有议案认真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
123900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了3次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对公司审计报告及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续聘审计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当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认真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对公司管控关联交易方面提出建议。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机会,充分倾听与会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年度盛典活动等,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通过参加公司年审沟通会,与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并对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财务信息披露、审计机构聘请等方面提出了有效建议。同时,2024年度,本人前往公司福鼎基地实地考察,前往下游客户宁德时代、鹏辉能源进行实地调研,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提出了有关建议。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通过电话、邮件及微信等通讯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定期发布证券周刊,方便本人更全面了解公司动态、资本市场情况、现行法规解读及监管动态;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沟通、微信工作群、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在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我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的任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1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对该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进行了审查,同意上述候选人的聘任事项。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

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5,430份股票期权和2,705,55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授予的971,125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计1,656,70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0日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2024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现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说明,仔细阅读了公司年报工作相关材料,并于2024年12月30日线上参加了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交流会,了解掌握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履行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除自主学习外,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保荐机构培训活动;参加了年报披露培训、新公司法专题培训,深入领会了独立董事改革

的目的与内容,为后续履职筑牢基础,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报告人(签字):

李志娟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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