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002700)_公司公告_ST浩源: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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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源: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积极开拓市场,克服各种困难,强化安全运营管理和落实维稳安保措施,做到用心服务社会用户,推动了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一)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业务发展情况

2022年全年销售天然气23388万方(其中:车用气12451万方,非车用气10937万方),同比减少6.3 %。完成入户安装16480户,同比减少1.82 %。

截止2022年底,母公司已拥有天然气长输管道148.48公里;城市高、中压市政管道428.9公里;CNG牵引车8辆,罐车18辆。已建成并运行场站20座,基本满足区域市场需求和布局。甘肃浩源现有CNG加气母站1座,CNG加气子站5座,CNG运输车辆5辆。目前母公司业务主要涵盖了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克州阿合奇县、喀什巴楚县的天然气供应工作,拥有天然气居民用户约20万户,拥有工商业用户约3500户。

2.经营业绩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07.62万元,同比减少1.56%;利润总额8,306.96万元,同比增加137.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5.78万元,同比增加141.53%。

(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深交所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考评为 C。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交易所业务平台共披露公告85份,其他非公告类文件122份,报备材料151份。回复证监会、交易所、新疆上市公司协会函件138份,办理深圳证券证券登记结算相关业务63笔。

公司由于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消除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的规定,履行上市公司义务,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持续披露还款进度、民事调解书的执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等情况。公司在其他方面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及延时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加新疆证监局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网络、电话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在投资者互动易平台上的答复提问34条,通过电话接访各类投资者近百次,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号,2021年4号),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诉讼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公司规范化治理工作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解决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两次还款承诺并未得到履行。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质押物进行梳理,部分资产已办理质押。公司冻结了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冻结股数114,754,500股,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95.32%,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7%,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司法冻结手续。公司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对该事项进行了司法诉讼,董事会正全力推进资金占用事项解决的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落实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准确界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督促纳入这一范围的人员及时签订保密承诺书,在每次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披露前,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保证公司未公开信息在对外披露前不被泄露。

2022年5月至9月期间,公司分别向关联方新疆盛威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振泽文化创意服务中心采购安全评估、培训及代办特种设备换证等相关服务,共形成关联交易9笔,交易金额合计568.50万元。由于该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识别,事后才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4月收到了新疆证监局的监管提示函(新证监函2023第05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35 号)。为进一步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公司董事、监事须积极参加新疆证监局、深交所举办的业务学习,董事会办公室也要组织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及时学习证券市场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管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治理水平。

(五)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

2022年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审议议案30项,各董事参会率达到100%。2022年共计召开股东大会3次(1次定期会议,2次临时会议),审议议案13项,相关决议均得到有效落实。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会议名称审议的议案内容
2022.2.18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库车精气化项目进展及终止实施》的议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3.22第四届 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4.26第四届 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4.29第四届 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7.18第四届 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2022.8.25第四届 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9.13

2022.9.13第五届 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由杜刚、沈学锋、胡伟业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杜刚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2)审计委员会由丁卫芝、胡伟业、张鹏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丁卫芝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胡伟业、丁卫芝、杜刚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胡伟业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丁卫芝、胡伟业、杜刚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丁卫芝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5)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杜刚、沈学锋、张鹏华三名董事及公司高管樊新军组成,其中由杜刚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沈学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聘任樊新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安全总监; (3)聘任张园园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2.10.27第五届 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2022年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会议名称审议的议案内容
2022.03.10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审议批准了《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审议批准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库车精气化项目进展及终止实施》的议案; 3. 审议批准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022.05.27

2022.05.272021年度股东大会1.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批准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吉富星先生、李堃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2.9.13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 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杜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沈学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 选举张鹏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丁卫芝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选举胡伟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1 选举禹晓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2 选举马哲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六)董事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及安全生产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在召集人的主持下,根据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依据不同事项组织会议进行商讨,提出建议提交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披露、高管考核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9月公司实施了换届选举,保障了公司治理层面的平稳过渡。

2.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各类会议,把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放在首位,勤勉尽责。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监管要求,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2022 年独立董事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的同时,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发生的重要事项共发表了 12 次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发表了 2 次事前认可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3.董事长履职情况

公司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选举了董事长,选举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董事长不但说明各项议案形成的背景,同时鼓励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二、2023年主要工作目标

2023年,公司面临的形势仍将严竣复杂,我们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以“管控风险、安全运营、细化管理、提质增效”为抓手,切实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要求贯穿到公司的各项工作之中,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依据公司2023 年度天然气销售计划和入户安装计划测算,预计2023年度天然气销售量增长20%—30%,入户安装业务量会下降约15%左右,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2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15%。为实现上述目标,董事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立足燃气输配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公司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形成共同安全价值观。公司达到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并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严考核、重评估、提质效;要坚持细化过程管控,深化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为抓手,细化安全生产措施,重目标、重部署,重过程监管、重责任落实、重工作成效,重安全考核。2023年完成用户终端、燃气管网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并有效运行;要坚持结果导向,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埋地燃气管道、庭

院架空管网、户内立管、用户终端等关键部位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要多措并举想办法拿硬招,逐批逐项完成整改,到2023年底实现一般隐患全部清零。强力稳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董事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约束控股股东的决策和经营行为。公司规范公章使用、资金及合同审核流程及审批权限;切实加大防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杜绝违规事件发生。

3. 做好主业工作,拓展多元化发展,聚焦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智能化管理新突破,实现服务质量新提升

公司在做好天然气输配的主业工作外,要注重燃气增值业务,尝试在燃气终端设备、厨房及安全产品、生活服务产品等方面扩展公司业务。同时,积极拓展多元化发展,考虑企业转型和经营模式的转变,寻求盘活企业资产和开展资本运作的新途径,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推进综合能源业务开拓,向发展成为综合能源供应商的战略目标不断奋进。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公司发展的必由之路,公司积极适应市场形势及发展需求,持续完善信息化建设工作。2023年公司加快推进智慧燃气系统建设,集巡检、安全管理、工程管理、售后处理等与一体的智能化燃气平台。另外通过优化集成 GIS、燃气末端泄露监测等系统,形成完整有序的调度平台。公司计划加速推进物联网燃气智能表的安装更换工作,全面普及智能表可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实现对用户用气情况实时监测,为用户分析情况,提供数据;也可以满足用户足不出户直接线上充值业务,提升公司服务质量。

4. 推进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尽早归还占款

公司已对资金占用事项事项进行了司法诉讼,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守法意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

方资金往来的情况,定期、不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往来,若存在、查明原因及是否严格执行关联方实施细则和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时传达证监局、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和培训通知,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等,采取自学与定期讨论的方式进行认真学习,不断提升守法合规意识。

6. 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一是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维护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二是按照规定,全面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捷方式,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

7. 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3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推进公司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杜 刚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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