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002700)_公司公告_ST浩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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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伟业)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 9 月召开股东大会,经投票表决,我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2 年的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召开过 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已参加会议。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可行性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我对报告期内任职后参加的 2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各次会议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及时间审议议案数量投票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6个全部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2个全部同意

2.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在本人任职之前,本人已知晓上述股东大会的内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2022 年独立董事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的同时,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发生的重要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具体内容包括:

在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所审议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拟聘任的人员简历和相关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之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表决、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相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在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我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在提名委员会任主任、在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委员。

2022年的任职时间内,我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就公司聘任及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提出了建议。在战略委员会的会议上,我交流了公司经营发展,企业转型的观点,我还对完善公司高管的考核、经营目标的制定、薪酬制度的执行等事宜进行了解,切实履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我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联系董事会办公室,关切大会股东占用资金事项的还款进展,我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工作情况,与相关董事以及经理层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调整、公司内部控制、流程管理等事项展开细致交流,并在董事会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者的权益。

2.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积

极配合证监局和交易所完成调查问卷,我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

六、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暂无建议。

2. 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胡伟业电子邮箱:huwy@hytrq.com

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3年我们将继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学习好新颁布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伟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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