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002700)_公司公告_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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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0

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93 号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决定撤销将股东周举东分红款7,223,040.00元及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红款5,702,400.00元用于抵偿其控股股权及关联方占用款项合计12,925,440.00元,并将这部分分红款挂账于“应付股利”科目。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调减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25,440.00元,调减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925,440.00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

《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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