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齐荣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文件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齐荣坤,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硕士,副研究员。自2018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帮专中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师。
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报告期内,本人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并于2024年9月23日离任。
本人对2024年度任职期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任职期内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会议 | 任职期内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齐荣坤 | 4 | 2 | 2 | 0 | 0 | 否 | 2 | 2 |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的情况,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事宜,本人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及时关注会计准则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按时认真参加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全面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审核公司相关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运营中的监督作用。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关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与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及时有效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公司能够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本人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持续关注、及时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以及利用参加现场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时间,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规范运作、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等相关情况,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及时了解和掌握;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本人于2024年9月离任,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2日。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可能存在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核了任职期间内的定期报告全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劲松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于2024年9月23日公司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劲松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员工持股计划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提议,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于2024年9月2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认真审阅了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发表明确意见。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衷心希望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齐荣坤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