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002695)_公司公告_煌上煌: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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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30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000.00万元,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兴市真真老老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均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产,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金本 陈晓航 熊涛

二0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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