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及增资扩股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独椒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椒戏食品”)本次引入投资者江西瑞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新余海边界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并进行增资扩股涉及关联交易,我们已进行事前核查并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对独椒戏食品的控制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子公司独椒戏食品的持续经营与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独椒戏食品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金本 陈晓航 熊涛
二0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