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2-006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预计完工日期由2021年8月31日调整为2022年8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44号文《关于核准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9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62.0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77.9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8月31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88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资金33,059.62万元,超募资金为51,518.35 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概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用于继续建设“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陕西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煌上煌”)进行增资用于继续建设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重启建设后的陕西煌上煌“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总投资8,088.0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及投资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陕西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咸阳市三原县城关镇西社村
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8,08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14.00万元,其它费用1,590.00万元,基本预备费22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59.00万元。
预计完工日期:2021年8月31日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976.18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陕西煌上煌“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原计划完工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于陕西地区2021年爆发“新冠”疫情,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因此经公司审慎研究,将该项目完工日期延期至2022年8月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陕西煌上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完工日期延期至2022年8月31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相应调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项目进度的推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可预见的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项目进度的推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可预见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