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嘉兴市真真老老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真真老老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真真老老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五年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调整,系基于当前公司情况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愿实际情况,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所做出的相应调整,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
2、调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金本 陈晓航 熊涛
二0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