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6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原11名激励对象黄文辉、王炜江、王云飞、张兴强、吴智凯、吴颖、罗伟川、胡君兵、徐协樟、李功卓、黄磊离职,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0,770股回购注销;鉴于2020年度刘进祥、毕双、尹立明、侯海军4名激励对象考核评价标准为合格(C),公司将对其因考核未达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994股回购注销;鉴于黄菊保、邓淑珍两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760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55,52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7%。首次授予回购注销价格为7.62元/股,预留授予回购注销价格为5.99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2,785,928股减少至512,430,404股。注册资本金由512,785,928.00元变更为512,430,404.00元。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8月6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工业园小蓝中大道66号 公司证券部联系人:万明琪联系电话:0791-85985546联系传真:0791-85985546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