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002695)_公司公告_煌上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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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22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0—056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329,689,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19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328,707,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28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98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3%。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3名,代表股份1,444,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814%。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出席了会议,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褚浚先生、褚剑先生、徐桂芬女士、褚建庚先生、范旭明先生、曾细华先生6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褚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614,2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8,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60%。

1.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褚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614,2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8,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6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桂芬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614,2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8,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6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褚建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614,2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8,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6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范旭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614,2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8,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6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曾细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614,2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8,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60%。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褚浚先生、褚剑先生、徐桂芬女士、褚建庚先生、范旭明先生、曾细华先生6人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王金本先生、熊涛先生、陈晓航女士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2.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金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9,689,8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4,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熊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9,689,8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4,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晓航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689,8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4,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金本先生、熊涛先生、陈晓航女士3人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黄菊保先生、邓淑珍女士2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3.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黄菊保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613,6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6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8,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45%。

3.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邓淑珍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9,689,8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4,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黄菊保先生、邓淑珍女士2人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春花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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