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002695)_公司公告_煌上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

煌上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的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目前尚未建设完成,也未进行投产,因此,该项目终止后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60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煌大食品有限公司收购关联方

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康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项资产的购买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煌大食品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金本 陈晓航 余福鑫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