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21 日(星期四)14:00 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20 日-2018 年 6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6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6 月 20 日 15:00-2018 年 6 月 21 日 15:00。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名,代表股份320,797,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69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8 名,代表股份320,672,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39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名,代表股份 125,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11名,代表股份 396,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792%。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0,675,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2%;反对 120,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弃权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918%;反对 120,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072%;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