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002695)_公司公告_煌上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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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上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08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褚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褚剑先生、范旭明先生、章启武先生、曾细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曾细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金本 陈晓航  余福鑫  二 0 一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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