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n.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6 月 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6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6 月 5 日 15:00-2017 年 6 月 6 日 15:00。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桂芬。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名,代表股份320,680,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415%。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320,672,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39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五、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建年产 8000吨肉制品及其它熟食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0,680,0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8,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七、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签字页; 2、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