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n.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3 月 29 日-2017 年 3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3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3 月 29 日 15:00-2017 年 3 月 30 日 15:00。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桂芬。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691,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43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320,672,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39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五、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606%;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3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0,679,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8,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951%;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606%;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3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606%;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3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606%;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3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606%;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3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 257,952,000 股、褚建庚 28,960,000 股、褚浚16,544,000 股、褚剑 16,544,000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35%;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2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606%;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49%;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5%。 8、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606%;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49%;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0,679,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606%;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49%;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5%。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七、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