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002695)_公司公告_煌上煌: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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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上煌: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2-28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煌上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44号文《关于核准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9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62.0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77.9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8月31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88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资金33,059.62万元,超募资金为51,518.35 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 2012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000 万元投入到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情况及投资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 4000 万元,其中信息化平台建设投资 1800 万元,门店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 2200 万元。 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周期二年,其中第一年投入 2400 万元,第二年投入1600 万元,计划完工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实施方式:通过公司与软件开发商合作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科学合理分工,精密协调合作,共同完成该项目。 201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西易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信息化平台开发协议的议案》,确定了江西易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合作方。共同完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 1551.43 万元,占总投资金额 38.79%, (二)、变更“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 因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供应、生产、销售、行政人力、终端业务范围广、个性化要求高,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与江西易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将“信息化建设项目”完工日期延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但由于江西易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团队及服务无法满足公司信息化升级的需求,“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为加快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早日建成符合公司需要的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公司拟引入新的软件开发商共同合作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变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 变更后“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投资总额不变,项目建设期三年(2017 年——2019 年),项目完工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建立集中的基础数据、初步建立智能分析系统,提升部门和集体的决策力。第二阶段建立供方管理体系、优化生产、仓储、设备集成能力,初步实现产业链协同,深化应用智能分析系统。第三阶段优化数据分析、通过对大数据应用实现对客户的消费行为分析,优化供应链提升协同能力。 四、“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仅对软件合作方、项目阶段目标、项目完工日期进行了调整,项目投资地点、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均未发生实质变化,不存在变向改变超募资金投资方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信息化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和业务转型做出的调整,调整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更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现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批程序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是基于公司战略和业务转型做出的调整,不存在变向改变超募资金投资方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更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现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投资方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向改变超募资金投资方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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