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24,989,2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5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124,989,2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989,2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每 10 股派 1.2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25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2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 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4,989,28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99,957,128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9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9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9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9 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1 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 2 01*****937 褚建庚 3 01*****475 褚浚 4 00*****295 褚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9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9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 年 9 月 22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634,000 9.31% 34,902,000 46,536,000 9.31%3、其他内资持股 11,634,000 9.31% 34,902,000 46,536,000 9.31% 境内自然人持股 11,634,000 9.31% 34,902,000 46,536,000 9.31%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355,282 90.69% 340,065,846 453,421,128 90.69%1、人民币普通股 113,355,282 90.69% 340,065,846 453,421,128 90.69%三、股份总数 124,989,282 100% 374,967,846 499,957,128 1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499,957,128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095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 曾细华、万明琪 咨询电话: 0791-85985546 传真电话: 0791-85985286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