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海龙)
本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会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了4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召开股东会会议次数 |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蒋海龙 | 4 | 4 | 4 | 0 |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蒋海龙 | 8 | 8 | 8 | 0 |
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我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的决策议案提出任何否决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遵照公司
章程,我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我实际出席4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1 | 2024年1月15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 | 2024年3月9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3 | 2024年4月16日 | 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 | 2024年8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我积极履行职责,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多份重要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审议过程中,我积极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需关注的事项提出针对性问题和建议。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我实际出席4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1 | 2024年1月24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
2 | 2024年4月16日 | 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3 | 2024年8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冲回部分诉讼涉及预计负债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我凭借专业的财务和审计知识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审核、评估及监督,并对拟聘任的财务总监及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能力、诚信记录方面进行审查。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
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15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持续关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从而更好的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准确、严格、及时的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3、我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4、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以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蒋海龙2025年4月29日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道友)
本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会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了4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召开股东会会议次数 |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林道友 | 4 | 4 | 4 | 0 |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林道友 | 8 | 8 | 8 | 0 |
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我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的决策议案提出任何否决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报告期内,遵照公司章程,我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我实际出席4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1 | 2024年1月15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 | 2024年3月9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3 | 2024年4月16日 | 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 | 2024年8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我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充分考虑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我实际出席4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1 | 2024年1月24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
2 | 2024年4月16日 | 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3 | 2024年8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冲回部分诉讼涉及预计负债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我在审计委员会中审议上市公司上述事项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我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财务总监、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监督。基于
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我实际出席2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1 | 2024年1月24日 | 审议并通过《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意见》 |
2 | 2024年3月9日 | 审议并通过《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意见》 |
报告期内,我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未发现候选人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我实际出席1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1 | 2024年4月16日 | 审议并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
我在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确保薪酬方案的合规性以及合理性。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该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15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持续关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从而更好的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准确、严格、及时的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4、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以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林道友2025年4月29日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来森)
本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会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了4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召开股东会会议次数 |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林来森 | 4 | 4 | 4 | 0 |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林来森 | 8 | 8 | 8 | 0 |
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我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的决策议案提出任何否决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
报告期内,遵照公司章程,我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我实际出席4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1 | 2024年1月15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 | 2024年3月9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3 | 2024年4月16日 | 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 | 2024年8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我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审议上市公司上述事项时,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在审议过程中,我积极与其他独立董事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我实际出席4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1 | 2024年1月24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
2 | 2024年4月16日 | 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3 | 2024年8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冲回部分诉讼涉及预计负债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我在审计委员会中审议上述事项时,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充
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我实际出席2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1 | 2024年1月24日 | 审议并通过《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意见》 |
2 | 2024年3月9日 | 审议并通过《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意见》 |
报告期内,我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未发现候选人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我实际出席1次,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1 | 2024年4月16日 | 审议并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
我在审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同行业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履历、工作表现等因素,并与其他委员进行沟通交流,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基于对各项议案的充分理解和审慎判断,我对该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共同分析
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15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持续关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从而更好的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准确、严格、及时的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4、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以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林来森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