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以口头、邮件与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汤兴良先生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董事长汤兴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