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可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的内容。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报告所涉事项,妥善解决相关事项,落实具体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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