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审阅了相关资料,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