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以邮件与电话方式发出,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丁嘉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7月14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俊先生、黄圣哲女士、戴菊玲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议案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7月14日。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俊先生、黄圣哲女士、戴菊玲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14:30时在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