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专项说明
CAC专字[2025]1404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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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 页次 | |
一、专项说明 | 1-2 | |
二、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3 | |
四、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C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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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专项说明
CAC专字[2025]1404号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智能”)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远大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远大智能编制了后附的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是远大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远大智能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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