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002688)_公司公告_金河生物:关于副总经理、审计总监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审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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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审计总监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审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副总经理、审计总监辞职的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治生先生和审计总监王吉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治生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王吉龙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审计总监职务。辞职后王治生先生和王吉龙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事项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治生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公司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50,000份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吉龙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公司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00,000份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

王治生先生和王吉龙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作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王治生先生辞职后,其所持股份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吉龙先生辞职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也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治生先生和王吉龙先生在分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审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践行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使命,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治生先生和王吉龙先生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和审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郭晟旻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杨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附件:个人简历:

郭晟旻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国际营销中心总经理。历任公司国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贸易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晟旻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和被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郭晟旻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郭晟旻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经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杨廷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审计总监,历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审计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杨廷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经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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