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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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8月12日作为授权日,以2.94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1,175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