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002685)_公司公告_华东重机:关于徐州光能及无锡光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暨重整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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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9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光能及无锡光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暨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暨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滨湖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凯盈公司”)对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光能”)的重整申请;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沛县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凯盈公司对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能”)的重整申请。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滨湖法院指定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无锡光能管理人;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沛县法院指定清算组担任徐州光能管理人。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了徐州光能管理人出具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及无锡光能管理人出具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资料,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徐州光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2025年7月29日,徐州光能管理人发布公告,因债权人人数较多,且债权人路程较远,经汇报法院,将原定于2025年8月4日在沛县人民法院三楼中法庭召开的徐州光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变更为书面方式召开,债权人无需前往沛县法院。

根据徐州光能管理人送达的《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手册》载明,徐州光能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包含债权审查报告及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其中,根据徐州光能管理人债权审查报告,截至2025年7月28日,徐州光能管理人共计接收申报债权总额775,053,145.58元。

二、无锡光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滨湖法院于2025年8月5日在该院第10法庭召开了无锡光能破产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5户,实到债权人5户,均为无财产担保债权,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55,255,540.0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债权人会议事项包括: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关于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情况报告;关于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规则的报告。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1.《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决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为5户,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总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2.《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规则》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决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为5户,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总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上两个表决事项均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是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的重要债权人之一,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对其财务资助的收回受到一定影响。后续能否顺利推进重整事宜,包括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顺利实施等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

后续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化解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在接到管理人的通知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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