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转让公告
股票简称:猛狮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时的股票简称为“猛狮退”,证券代码为“002684”)
股票代码:400144
开始转让日:2022年8月26日
转让首日报价区间:人民币0.66元/股至0.72元/股
转让方式:每星期一、三、五集合竞价各转让一次
公司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转让的仅限于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公司退市时的流通股份总额56,737.4389万股,截至2022年8月22日已办理确权手续的为56,707.4445万股,股份确权率为99.95%。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科技”)已于2022年6月27日起终止上市,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2022年6月30日与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的有关规定,金圆统一证券将于2022年8月26日起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在退市板块提供股票转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在转让猛狮科技股票前,须办理股份确权和托管手续,并开立资金账户,有关事项请详见2022年7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权公告》。
二、在2022年8月24日(含8月24日)之前办理了确权的股票,自2022年8月26日(开始转让日)开始可在退市板块转让。
三、投资者欲了解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资料,请查阅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披露的相关信息。
四、股票转让
1.股票开始转让日和转让方式猛狮科技新能源(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开始转让日为2022年8月26日,股票转让方式为每星期一、三、五集合竞价各转让一次。
2.股票转让委托申报投资者参与股票转让,应当委托金圆统一证券或其他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办理。
3.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股票简称:猛狮3股票代码:400144
4.股票转让单位股票转让以“股”为单位,买入申报量须是“手”(1手等于100股)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票,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5.股票转让报价单位每股价格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人民币0.01元。股票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投资者应根据上一转让日的股票转让价格,在涨跌幅限制范围内进行申报委托。
6.股票转让首日报价区间转让首日报价区间:以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基价,设基价5%的涨跌幅价格限制。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0.69元/股,因此,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首日报价区间为0.66元/股至0.72元/股。投资者应在此区间内进行申报,否则为无效申报。
五、尚未办理股份托管和确权手续的投资者,请尽快按照金圆统一证券在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权公告》办理确权手续。
六、股票转让的限制及风险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持有的猛狮科技股份只能卖出,不得买入。
2.两融账户等未办理确权手续的投资者需等到确权手续办理成功后可开始转让。
3.投资者持有的猛狮科技股票存在限售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等情况的,在限售期间或禁止减持期间不得转让。
4.根据猛狮科技公开披露的信息,猛狮科技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发生债务危机以来,陆续发生较大金额的逾期金融机构借款及融资租赁款,存在较多诉讼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流动资金极为紧张。流动性紧张及该等诉讼的判决执行导致猛狮科技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存在破产重整计划执行或破产清算风险,进而导致猛狮科技股票转让受到限制。
七、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开始在退市板块转让后,信息公告通过退市板块信息披露平台发布,敬请投资者注意。
咨询电话:4006317999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