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退(002684)_公司公告_*ST猛狮: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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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猛狮: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4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139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截至2020年12月31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也已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且已于2021年8月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可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的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不再具备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经审慎研究,并经各方协商一致,交易各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筹划向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蚌埠”)、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浚鑫”)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从事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与生产以及光伏发电站等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具体如下:

2018年9月11日,公司与中建材蚌埠签署了《资产购买框架协议》,公司拟向中建材蚌埠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从事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与生产以及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等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

2019年1月8日,公司与中建材浚鑫签署了《资产购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向中建材浚鑫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拥有的从事光伏发电等相

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增加标的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2018年12月22日,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交通集团”)、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诏安金都”)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凯盛科技拟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机构备案后的资产作为出资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漳州交通集团及诏安金都拟以现金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57)。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工作

(一)主要历程

1、公司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2018年9月1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

2、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8、2018-132、2018-139、2018-144、2018-149、2018-154、2018-159),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

3、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7),披露了《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

4、经过进一步商讨、论证,公司拟增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增加标的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5、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13日、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1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2019-012、2019-015、2019-025、2019-027、2019-035),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

6、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暨变更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已聘请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

7、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24日、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21日、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19日、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9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8日、2020年2月22日、2020年3月7日、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22日、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18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7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15日、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2019-064、2019-067、2019-072、2019-075、2019-086、2019-089、2019-094、2019-102、2019-107、2019-109、2019-113、2019-126、2019-132、2019-148、2019-170、2020-005、2020-013、2020-020、2020-022、2020-034、2020-041、2020-049、2020-053、2020-064、2020-069、2020-075、2020-079、2020-094、2020-099、2020-101、2020-107、2020-118、2020-127、2020-130、2020-140、2020-148、2020-150、2020-153、2020-158、2020-162、2021-002、2021-003、2021-010、2021-016、

2021-021、2021-034、2021-044、2021-062、2021-071、2021-081、2021-087、2021-093、2021-100、2021-104、2021-112、2021-116、2021-127、2021-130、2021-132、2021-136、2021-137),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

(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有关各方进行商讨、论证。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全面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和推进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披露相关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鉴于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也已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且已于2021年8月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可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的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不再具备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经审慎研究,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中建材蚌埠、中建材浚鑫分别签订了《<资产购买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资产购买框架协议》,协议双方不再推进资产重组事宜,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亦无需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合作协议》中约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亦不再推进。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均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也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六、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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