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退(002684)_公司公告_*ST猛狮: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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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猛狮: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123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猛狮股票代码00268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乐伍(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陈咏纯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A1601号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A1601号
电话0754-869895730754-86989573
电子信箱msinfo@dynavolt.netmsinfo@dynavolt.net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15,837,258.53437,963,627.78-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38,174,944.60-452,107,660.99-6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52,665,460.58-345,027,129.24-31.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4,260,897.03221,552,283.15-57.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010-0.7968-63.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010-0.7968-63.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0%0.00%0.0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439,210,531.506,273,568,036.65-1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458,541,520.89-1,720,382,853.08-42.9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08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57%116,699,567质押116,699,563
冻结116,699,567
陈乐伍境内自然人7.45%42,270,90031,703,175质押41,673,935
冻结42,270,900
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12%29,057,000质押29,057,000
冻结29,057,000
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03%22,874,571质押22,874,571
冻结22,874,571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86%21,927,430质押16,530,794
冻结5,396,636
屠方魁境内自然人3.65%20,727,51820,727,518质押20,727,418
标记840,157
冻结19,887,261
陈爱素境内自然人3.41%19,325,65719,325,657质押19,325,657
标记16,852,675
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2%17,155,927冻结17,155,927
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2%17,155,927冻结17,155,927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29%7,327,2857,327,285质押7,327,285
冻结7,327,28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 1、陈再喜和陈银卿分别持有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60.86%和39.14%的股权,陈再喜和陈银卿为夫妻关系,陈再喜与陈乐伍为父子关系,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再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易德优势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易德优势作为陈再喜的一致行动人,将与陈再喜保持一致行动。 2、屠方魁与陈爱素为夫妻关系。 3、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鼎江金控及平湖金控互为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债权人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接收材料。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公司拟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事项已经通过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上述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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