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获悉公司股东屠方魁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将在淘宝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0755/06)进行公开拍卖。公司于2021年7月9日通过淘宝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上述股份部分已被拍卖成交。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张文学通过竞买号K9408于2021年7月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共4,714,900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格为7,366,559.76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其他有关说明
1、屠方魁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本次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屠方魁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素、深圳金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45,927,64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9%。截至本公告日,除上
述屠方魁被拍卖的4,714,900股公司股份外,公司未获悉屠方魁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2、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深圳金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蔡献军、陈鹏与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由于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已经触发业绩补偿的相关约定。经公司督促,截至目前,包括屠方魁在内的业绩补偿责任人仍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本次拍卖事项完成后,屠方魁持有的公司股份仍能足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3、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有关规定,拍卖余款需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