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晏帆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就本人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对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3、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席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年1月14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2月27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股东延长增持公司股票承诺实施期限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3、2020年3月31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29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5、2020年6月19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6、2020年7月13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林德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樊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7、2020年8月26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参股公司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限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的议案》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8、2020年9月11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9、2020年10月13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转让控股
子公司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10、2020年12月15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酒泉万发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出售光伏扶贫电站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
2020年度,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上述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本人在2020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anfan@dynavolt.net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0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独立董事:晏帆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