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310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猛狮科技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主要内容
1、持续经营能力
如财务报表附注2.2持续经营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猛狮科技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2,038.29万元,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52.19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猛狮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2.2 持续经营所述,猛狮科技披露了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2、境外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财务资料不完整
猛狮科技持股比例为55%的控股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公司注册地址为瑞士迪丁根),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净利润分别为4,060.87万
元、-1,410.77万元。由于管理层未能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Durion Energy AG.的财务报表列报是否正确,进而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2016 年 12 月23 日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猛狮科技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以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由于相应改善措施尚没有落实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因此,我们对猛狮科技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出具保留意见。
2、境外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财务资料不完整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对“(二)、境外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财务资料不完整”涉及的事项无法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这些事项对猛狮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1、持续经营能力
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披露的事项对猛狮科技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2、境外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财务资料不完整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猛狮科技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四)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说明
1、持续经营能力
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披露的事项不属于违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2、境外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财务资料不完整
由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和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一)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和消除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2,038.29 万元,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52.19万元,主要是受公司自身经营、行业波动以及金融政策影响,公司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发生债务危机以来,陆续发生较大金额的逾期金融机构借款及融资租赁款,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流动资金极为短缺,公司各业务板块运营受到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另外,公司存在大量诉讼以及该等诉讼的判决执行也导致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产生疑虑。
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1、坚定发展战略调整,转变管理模式
根据公司愿景与现有资源条件,公司2018年调整了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坚定以储能为核心,带动锂电池、新能源工程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当前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以及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所带来的行业变革机遇,充分利用好公司在储能业务的先发优势、技术积累及项目储备,将储能业务做大做强。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推进管理架构的扁平化,提高决策效率和管理能力,加强并优化公司治理,以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得以有效执行,业务得以稳健发展。
2、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解决逾期金融负债,恢复正常现金流
2019年公司完成了第一期债务重组,有效缓解了公司的债务压力,流动性有所恢复。但受新冠疫情及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第二期债务重组未能在2020年落实,影响了公司的整体规划。公司将一方面积极保持与债权人协商,对存量金融负债进行展期、续期,对逾期负债进行重组;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应收款回收、资产处置、费用控制、现金流管理等手段,提高贷款利息的支付能力,避免新增债务违约。
3、继续推进与中建材等央企和漳州市等地方政府的合作事项,落实若干战略合作协议,提高公司营收能力。
在2020年与中建材、漳州市交通集团、诏安县金都资产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四方合作,加快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产能建设,提高产能利用率和经营质量;开展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和建设上的合作,提升公司清洁能源发电资产的规模和质量,以及储能业务的竞争力,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
4、抓住新能源行业发展良机,加强发展新能源领域业务
“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的飞跃式发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是大规模发展新能源的必然路径。公司将抓住碳中和目标给新能源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加紧处置存量电站资产,变现资金;另一方面紧紧抓住储能这一战略核心,充分利用自身前期在储能业务的丰富经验和项目储备,大力发展储能、光伏等新能源工程业务,促进项目储备转化为经营业绩。
5、优化产能利用结构,增强电池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对现有电池业务的产能进行调整,重点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份额,
服务好有全球影响力的重点客户,以提升产能利用率和盈利能力。同时持续跟踪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重点关注最新的电池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6、积极推动公司资产端及负债端的重组,加强管理降本增效
整合内部资源,撤销、合并部分业务性质相同或相近且盈利能力较弱或持续亏损的子公司,对部分资产和负债进行优化重组,引入新的产业和财务投资方;加大力度处置非核心资产以回收资金,实现提升资产质量和凸显核心竞争力的目的。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深挖产品及服务的降成本空间;针对各项重大工作成立专门项目小组跟进,以加快工作进度,提升效果。
(二)境外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财务资料不完整的说明及消除措施Durion Energy AG的主要资产及业务在其位于德国慕尼黑的子公司。自2018年以来,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Durion Energy AG名下各项业务已经暂停,人员陆续离职,给公司2020年的审计工作带来障碍。且自2020年四季度以来,整个欧洲的疫情形势严峻,慕尼黑地区实行多轮封锁和宵禁,公司与Durion EnergyAG的正常联络受到影响,导致会计师无法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由于无法判断欧洲疫情局面及人员流动的相关政策变化,公司已经在与德国、瑞士当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联系,公司将协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Durion Energy AG进行后续审计工作,并及时对年度报告进行补充和公告。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