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1] 020310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表示认可。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和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化解保留意见涉及的不利因素及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